龙山百科网

扫描二维码在手机上浏览

李环答中评:草案突出了特区政府的主体责任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研究员李环(中评社图片)   中评社北京6月24日电(记者 张爽)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0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会议期间所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摘要当日公布。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研究员李环对中评社表示,该草案突出了特区政府的主体责任。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中央政府负有根本责任,特区政府负有主体责任,可以说是处于“各司其职,并肩作战”的状态。

  李环对中评社说,香港国安法的制定是香港“一国两制”实践史上的重大事件,具重大意义。虽然目前具体条文尚未公布,但从此次提交审议的草案说明来看,至少有几个方面值得关注:

  一是草案依法制定,目的明确。草案依照宪法、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制定,可以说是新形势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体现。其目的是堵住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漏洞。

  从5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相关《决定》到6月18日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国安法草案,中央以两步走方式快速堵上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漏洞,以及在执行机制方面的缺失。长远看,有利香港更好地进行“一国两制”实践,有利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二是草案兼顾两制、两地差异。着力处理了两种不同法律体系间的衔接、兼容和互补等关系,等具体条文公布后,可以更清楚地看到。与此同时,也确立了香港国安法的高阶法效力,毕竟,这是一部全国性法律,“香港本地法律与本法不一致的,适用本法规定;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三是草案突出了特区政府的主体责任。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中央政府负有根本责任,特区政府负有主体责任,可以说是处于“各司其职,并肩作战”的状态。而特区政府除在本法中负有具体责任外,还需尽快完成23条本地立法,以落实好自身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

  根据《草案》内容,中央将在港设立驻港国家安全公署,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行使相关权力。李环对中评社说,国安公署的建立意味着在香港出现了专门维护国家安全的一个机构。它虽是与中联办、特派员公署、驻港部队等类似的中央政府派出机构,但也有独特之处,即可以依法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也就是说,在特定情况下,国安公署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有管辖权,可以在香港当地执法,进行侦查、搜证等活动。

  “国安公署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之间会建立协调机制,共同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其中国安公署的具体工作部门还会与特别行政区的执法、司法机关等建立情报共享和行动配合机制。目前国安公署和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都已在筹建之中,等香港国安法通过实施后,即可投入运作。”

  李环表示,香港国安法通过后,香港将在回归后首次有了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部门、专门人员。这些力量分散在特区政府的警务处、律政司内等,也存在于国安公署中。

  根据《草案》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特区维护国家安全事务,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并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监督和问责。李环对中评社说,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类似澳门2018年成立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承担在香港当地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其成立意义重大,意味着香港在回归23周年之际,有了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与力量。委员会具体职责包括,根据现实需求制定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政策,推进相关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建设,协调与维护国家安全相关的重点工作和重大行动等。如警务处成立的维护国家安全的部门,以及律政司设立的专门的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检控部门,都属于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执行机制建设的范畴。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立了由中央指派的国家安全事务顾问,为委员会提供咨询意见。这令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可以保持恒常的密切沟通。在香港面临的内外安全环境日益复杂的情况下,国安事务顾问可以从更广阔视野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及发展利益的高度为特区政府提供意见参考。”

赞 0
分享海报
版权声明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文章地址:龙山百科网 » 李环答中评:草案突出了特区政府的主体责任
图片正在生成中,请稍后...

周日

09/08

李环答中评:草案突出了特区政府的主体责任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研究员李环(中评社图片) 中评社北京6月24日电(记者 张爽)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0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会议期间所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摘要当日公布。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研究员李环对中评社表示,该草案突出了特区政府的主体责任。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中央政府负有根本责任,特区政府

登录

记住我

注册